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從連槍擊案看病人隱私權 (楊庸一)

從連勝文先生在選前夜突遭槍擊後,已引起各界廣泛的衝擊和討論。它所造成的影響,在短期內,平復可能不易,也難預測。不過,就一個精神科醫師的立場,我希望就病人隱私權的概念,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來釐清爭論的癥結。

當 連先生受傷送醫後,他的醫療隱私權,已受到《醫師法》第22、23條的保護,應無疑議。也就是說,他的病情,除非醫師受有關機關詢問或委託鑑定,(對於因 業務而知悉他人祕密),不得無故洩露。更明確、嚴格規定的則是《精神衛生法》第24條,未經病人同意者,不得對病人錄音、錄影或攝影……於嚴重病人,應經 其保護人同意。因此,從醫療的層面來講,連案的處理方式,應已相當清楚。除非當事人(病人)同意,否則,台大醫院不得洩露病人的醫療祕密;除非病人昏迷或 心神喪失,否則,連家亦無權要求或委託台大醫院公布病況。這是一個嚴肅的醫學倫理問題,嚴格來講,並沒有糢糊的空間。

連案病況的公布與否,並不是醫療問題,而是純粹的政冶和╱或司法問題。因為病情既屬病人的隱私權,已明確受到《醫師法》和《精神衛生法》保護。公布與否,其決定權完全屬於個人的意願,別人無法置啄。

操作牟利令人作嘔

319 槍擊案,是一個慘痛的歷史傷痕。連案的嚴重性雖然比不上扁案,但,卻也再度提醒了社會,未來應該嚴肅的面對類似的問題。以一個醫師的角度來講,我認為台大 醫院對連案的處理,除了事發初期的發言,不知是否有獲得病人同意外,大體上尚能符合及把持醫學倫理,也未出現引人爭議的瑕疵。

不過,以一個國民的立場來講,我就五味雜陳了。政治人物翻雲覆雨的功夫和一夕數變、昨是今非的嘴臉,及藉操作受害者而謀求利益的作為,實在令人作嘔。醫療隱私權並不是絕對不能被干預,只是這種干預必須在不能違反個人意願或具有政治或法律約束力的共識下,才能以特例進行。

就 像言論免責權的取捨一樣,不公布,是病人的權利,無法苛求;公布,則將透過質疑—澄清的過程,來減少或消弭各種看法差距,也是還當事人清白最直接的方式。 連案爭議的解套,只有二種方法。最簡單、快速的方法,就是讓病人(當事人)在自我考慮得失後,決定是否自願公布病情,並承擔選擇的後果。另一種,就只有法 院有權直接行文台大醫院,要求提送所有醫療資料,做為參考。只是,其前提,必須局限在法律辦案所必需。

盼能扭轉藍綠對立

這 幾天來,我一直在想,如果此次中彈的是民進黨的三都候選人或輔選大將,國民黨和馬主席,會有什麼反應?是否仍會像民進黨和小英主席那麼自制和具有民主風 度?紅衫軍的殷鑑不遠,此種無法預測的答案,也讓人輾轉難眠。因此,從長遠穩定的觀點來看,在類似的案件中,以政治或法律共識方式來界定醫療隱私權的除外 條款,在未來,似難以避免。

319案,社會已錯失一次調整的機會。希望這一次的事件,能成為一個轉捩點,讓社會的藍綠爭議,不再只是情緒性、教條性的對立。

政黨的興衰和輪替,既已逐漸成為台灣民主未來的常態,我們應該要求建構一個更健康和避免扭曲醫學倫理的社會。只有在開放和公正的環境中,透過兩黨或多黨的良性競爭,才能選出真正值得人民尊敬的政治領導人。

作者為長庚大學臨床行為科學研究所副教授、長庚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轉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1202/33005797

2012年8月23日 星期四

病人隱私該受保護 防護設施必不可少

    據相關調查顯示,當醫生詢問病人較隱私的病情時,近80%的人表示“很反感,恨不得轉身就走”,覺得“沒關係, 可以配合”的只有2%;具體到是否願意接受異性醫生檢查、參加“醫學觀摩”等問題上,超過75%的人表示不能容忍。遺憾的是,雖然不願意,但患者卻很少會 在看病時提出異議。
    “我們哪敢說一個‘不’字啊,說了,醫生還不得把我們轟出去。”于是,患者選擇了忍氣吞聲,徒留可憐的自尊心和已羞得發紅的臉頰。在看病的同時,保護患者隱私該不該成為院方的責任?其他國家又有哪些相關辦法呢?
  患者:敢怒而不敢言
    在北京市某醫院注射室門外,記者碰到了正在對男朋友訴苦的小林。“太難忍受了,醫院怎麼能讓男女在一個房間裏打針!”
    25 歲的小林高燒不退,只得去醫院打針。她走進注射室時,一位男患者剛穿好褲子,準備離開。“當時我覺得有些別扭,就問護士能不能先不讓別人進來。”沒想到, 小林的話惹惱了護士。她拿著蘸滿碘酒的棉簽,不耐煩地說:“哪那麼多事?後面還有人等著呢!不想打就快走!”于是,小林只得迅速脫下褲子。“打到一半,後 面又有男的進來了,再一看,居然還是我們公司的同事!太尷尬了!”小林又氣又羞,招呼也沒打,就衝出了注射室。
    相比小林的“遭 遇”,在另一家醫院做整形手術的小靜更是有苦難言。小靜要做的是抽脂手術。手術前,她就赤裸著身體,讓幾個大夫在需要抽脂的部分劃上紫色線條,然後從不同 角度拍照。“這倒也罷了,是手術準備。”讓小靜沒想到的是,手術開始後,進來了幾個實習生。“男的女的都有,他們對著我指指點點,把我當成了很好的教 材。”盡管如此,小靜還是被動接受了被觀摩的事實。她給出的理由是“在醫生面前,患者不能說一個‘不’字。”

節錄自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life/2007-04/10/content_5955581.htm

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爆卦] 你老婆生完在哺乳,要給健保局員工參觀嗎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你老婆生完在哺乳,要給健保局員工參觀嗎 
時間 Mon Jul 16 00:11:5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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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FB 
原文頗長,恕只引用我覺得重要的段落 
http://ppt.cc/bI0s 

評鑑到了第二天的上午, 評鑑委員以不干擾臨床業務的原則, 開始實地訪查. 

上午九點多, 突然有六位“蒙面人”, 兵分三路, 突然出現在醫院的不同單位, 

出示了一張日期用手填寫上的公文, 自稱是健保局的稽核專員, 要做“例行訪查”. 

由於當時所有的主管都在陪同評鑑委員在進行實地訪查, 無暇分身, 

於是這些稽核員開始以近乎侮辱的語氣開始盤查各單位的所有員工, 

同時毫無章法的要求拷貝病歷, 查病房設備(所有離譜行徑, 將來有機會再與大家分享)\ 
. 院方部分主管, 不得不丟下評鑑委員, 去協助基層的護理人員. 此時幾乎所有員工的\ 
心情都已經受到影響. 
同時毫無章法的要求拷貝病歷, 查病房設備(所有離譜行徑, 將來有機會再與大家分享)\ 
. 院方部分主管, 不得不丟下評鑑委員, 去協助基層的護理人員. 此時幾乎所有員工的\ 
心情都已經受到影響. 

但是大家也都沒想到, 連評鑑委員們都與我們同仇敵愾, 

認為這些健保局的稽核員太超過, 此舉已經影響了評鑑的流程. 

沒有“事先函知”, 只有現場出示一張科長決行的公文. 

堅持進入正在擠母乳的產婦病房檢查床位設備. 

全程戴上口罩, 不以真面目示人, 是健保局稽核員標準的作業準則嗎? 

識別證只有快閃, 上面沒有照片, 這是標準作業準則嗎? 

進出所有病房(包含疥瘡病患的隔離病房)都不洗手, 不穿隔離衣, 

這是健保局的專業人員嗎? 

好吧!也許這是將來台灣所有接受醫院評鑑的常態, 

我們樂於接受稽核. 但是我對北區健保局還是有一些期許: 

1. 請健保局加強員工教育訓練, 起碼基本的病患權益課程, 
醫學倫理課程, 感染控制課程的學分都應該比照護理師. 

2. 請尊重基層員工的工作權益, 勿將所有員工當成罪犯盤查訊問. 

3. 請尊重病患隱私, 要拷貝病歷, 參觀哺乳, 應徵得病患同意. 

4. 請“依法行政”. 

無論未來如何, 我相信我們醫院的全體同仁, 
經過了這次莫名其妙的風雨, 會變得更加團結. 
不管風雨再大, 我們這條船要更穩固, 更堅定. 
大家的孩子還小, 再怎麼辛苦還是要撐下去! 

請幫我分享出去, 希望未來不會再有如此離譜行為, 發生在台灣的任何醫療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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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1. 健保局員工如工作性質需要接觸到醫院病患,的確應該要定期上課醫學倫理(隱私) 

感染控制(接觸過病人要洗手,才能接觸下一床病人) 

2. 堅 持 參 觀 哺 乳 中 的 病 房 是 哪 招 ? 

要噓拎杯歡迎 

祝你老婆擠奶被參觀 


轉自PTT網友文章 http://www.8z1.net/as1342397516.html

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英國醫學總會新指南 提醒醫師在保護病患隱私權和保護可能具有共同基因者健康之間做出衡平

英國醫學總會(General Medical Council, GMC)在2009年9月公佈了一份有關醫師保密義務的指南(Guidance for doctors - Confidentiality),該指南針對基因檢測資訊的部份指出,病患的基因資訊和一些其他的資訊,有時也會是和病患擁有共同基因或其它連結的其他 人的資訊,因為,在病患身上所診斷出來的因有缺陷基因所造成的疾病,可能也就指出了和病患有血緣關係的親屬的發病可能性,或甚至是幾乎可以確定他們未來也 會發病。此時,醫師要提醒病患應該立即通知也有可能有此有缺陷基因的親屬,以期能夠協助那些親屬接受預防治療或作更進一步的檢查,對潛在的健康問題有所準 備。

  然而,若是病患表示了反對的意思,例如病患是來自一個破碎的家庭,和親屬的關係並不良好,或是基於其它個人的理由,所以不願意告知親屬相關有缺 陷基因的風險時,則指南提醒醫師應該要自行衡量身為醫師對於保護病患所需遵守的義務,以及協助保護他人免於嚴重傷害兩者之間孰輕孰重。此外,若經過醫師的 判斷之後,決定要向那些親屬告知他們所可能面對的健康風險時,醫師必須要採行不會透露病患身份的方式為之。

  當然此種基因檢測資訊的通知,引起了正反兩極的評價,反對者主張此舉將嚴重侵害病患隱私權,也可能損害了醫師與病患間資訊保密的原理原則。唯贊 成者則指出,許多的基因疾病,如亨丁頓舞蹈症、囊狀纖維化(Cystic fibrosis)、血友病(Haemophilia)、及乳癌(Breast cancer)等,都有著極高的遺傳性及致死率,透過此一機制所能達到的早期警告的效果,或可使得帶有相同有缺陷基因的病患親屬,能夠對潛在的健康問題及 早有所準備。且若該等親屬正要或未來要透過試管嬰兒取得下一代時,亦可在執行試管嬰兒的程序中進行篩檢,防止下一代的人生繼續遭受此種有缺陷基因所帶來的 疾病。

引自http://stli.iii.org.tw/ContentPage.aspx?i=3244

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請尊重病患隱私權,勿任意洩漏病歷資料


 作者  Bifrost (Gu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淫照怎麼流出來的?
 時間  Sat Aug 18 19:16: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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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哥事件照片流出的原因是:C哥把檔案刪除之後以為天衣無縫,
                                                                             
而修電腦的時候店家卻把檔案救回來,從此之後淫照鬧的風風雨雨。
                                                                             
但這次的事件起因應該是有人控告強姦,然後警方去蒐證查扣電腦。
                                                                             
那照裡來說,流出源頭應該是警方吧?
                                                                             
如果真的是警方,那這個風紀事件恐怕不是一般的嚴重,想想看,辦案過程中
                                                                             
你的資料、個人隱私有可能不受到保護被人到處傳閱。
                                                                             
這種事情不應該是懲處幾個洩密員警就能了事的,應該是辦案程序裡有重大瑕疵。
                                                                             
可是現在看起來,警方好像只忙著抓抓不到的李宗瑞,跟拿大砲打傳檔案的鄉民,
                                                                             
為什麼警方在淫照流出事件裡,表現得好像沒有自己責任一樣?

還是說我誤會了,一開始的管道根本不是從警方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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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74.57
噓 chiouted:幫低調!                                                08/18 19:16
→ roder:五樓傳的                                                  08/18 19:16
推 WizZ:大家都知道  不要講太多  不然翻臉就不好惹                   08/18 19:16
→ xrays:擅自散佈照片的人 應該繩之以法 判重罪 大家說好噗好!!!      08/18 19:17
噓 al1l1:這件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08/18 19:17
推 jamesyu545:射了就流出來惹                                       08/18 19:17
→ kerogunpla:警察有道歉啊                                         08/18 19:17
                                                                                
這是很誇張的事情耶...打個比方來說好了,你去看病,病歷資料被醫院洩露出去。
                                                                                
然後你靠杯的時後院方說,不然我跟你道歉好不好?
                                                                                
這種嚴重的事情,怎麼可能是道歉就能負責的?
                                                                                
延伸來說,如果以後牽扯到案件裡面,警方又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提供資料協助辦案
                                                                                
我提供出去的東西,你根本沒辦法保障我的權益。

推 NaTaO3:天花板是一個線索XDD                                      08/18 19:17
→ mindming:有下有推                                               08/18 19:17
推 maxshall:感謝警察無私分享  但是有點少  品質也不佳..             08/18 19:17
※ 編輯: Bifrost         來自: 118.167.74.57        (08/18 19:20)

轉自PTT網友文章

請尊重病患隱私權,勿任意洩漏病歷資料。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重視病人權利,維護病患隱私


    病患醫療隱私權已受到社會上的重視,除了在刑法與醫療法上皆有明確的規範外,於醫院評鑑上也是列為重點項目之一。蘇志中院長表示重視病患就醫隱私權,可建立醫護人員與病人之間的信賴關係,達到良好的醫病關係,亦是每位醫療人員基本的倫理素養。
  醫療隱私範圍包含了資訊的隱私、身體的隱私及所有權的隱私。但要如何才能讓這些醫療隱私受到保護呢?曾副院長表示應從就醫環境及醫療人員行為做起,患者就醫環境如等候空間、看診環境、住院病房、護理站......等,皆應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進行設計,且在有效的管理之下才能確保病患就醫資訊是受到保護的。此外於醫療人員部分無論在看診時、談論病情、解釋病情都必須時時注意是否有洩露病情的情況,然而在做相關研究及教學上如需要運用病患相關病情資訊,也都應該獲得病患的同意,如此才能真正的維護病患隱私的權利。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醫療院所應規劃合適的候診區保護病患的就醫隱私


醫療院所應規劃合適的候診區
保護病患的就醫隱私
研究發展組研究員  呂佳育
大部份民眾到泌尿科、婦產科、乳房或直腸外科就診,常常會因為害羞或尷尬而不好意思陳述病情,這個時候如果旁邊又有其他病患在候診,詳細的病情或醫師提問的回覆,往往又更難以啟齒了。
醫改會特別提醒大家,醫療院所應將保障病人隱私視為重要任務,除了醫院評鑑明文規定應該保護病患的就醫隱私外,行政院消保會和衛生署進一步表示,針對泌尿科、婦產科等涉及私密部位看診之科別,各醫療院所應該盡量善用醫院目前現有之空間,規劃合適的候診區,如:於診間外候診區,或於隔壁診間等候,以避免病患因為擔心自己的隱私被曝光,無法詳實地陳述病情,進而影響醫師的評估和治療。

醫改會的叮嚀
一、輪到您看診時,若發現診間還有其他人在候診的狀況,可溫和地向診間護理人員反應,請他們協助其他病患移駕至診間外或其他診間等候,或請院方改善
二、如果您表達希望保障隱私的需求後,但醫護人員不願意協助,甚至有拒絕醫療、看診態度不佳的狀況,可向醫院、各縣市衛生局、消保官,或行政院消保會申訴檢舉。
三、當您在診間外候診時,請勿任意開門與醫護人員交談,或提前進入診間等候,以維護其他病人的隱私權與就醫品質。


轉自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806

2012年8月9日 星期四

病人隱私是所有醫療人員的責任

病人隱私是所有醫療人員的責任—從小護士網路分享剖腹生產過程照片談起 

在行醫時所見所聞或關於他人生活上的隱私,我必對這不可洩漏的秘密守口如瓶。 ~ 西波克拉底的誓約[1]
 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 醫療法第72條[2]
一位實習護士將剖腹接生的照片張貼在個人部落格,再度引起社會大眾對於醫療人員罔顧病人隱私之行為的撻伐。這則新聞顯示幾個問題[3-5]:
  1. 將沒經過適當消毒滅菌的物品帶進手術室內,可能增加病人感染風險。
  2. 實習學生也是醫療團隊的一員,在攸關生命健康的嚴肅工作場合,應該專注於照顧病人及學習,怎麼有時間拍照比YA?
  3. 未經病人同意,就擅自拍照,將病人資料放在網路上,侵犯病人隱私。
  4. 缺乏同理心,完全沒考慮病人的感受,以及可能受到的傷害。
  5. 醫療團隊看到學生拿出相機拍照時,不但完全未考慮消毒及感染問題,而且以為是為了教學或經驗分享就沒制止拍攝,完全沒考慮是否已獲得病人同意。對於病人安全與病人隱私的意識有待加強。
  6. 雖然是個人行為,但是會影響社會大眾對於醫界的信任,擔心自己會不會成為下一個被偷拍的對象。

不論是為了醫療、教學或研究,醫療人員在取得與使用病人資料時,都應該事先對病人說明用途,徵求病人同意,並且盡力維護病人隱私。英國GMC對於病人隱私以及病人影音資料之製作與使用,皆訂有詳細的規範[6, 7],台大醫院病人病歷隱私保護─小密封運動的叮寧小語[8],也列出醫療人員在接觸病人資料時務必遵守的事項。
許多醫院電梯都張貼標語提醒醫療人員保護病人隱私,不要在公共場所(走廊、電梯、 餐廳、廁所等)談論病情與任何病人資料;同樣的道理,醫療人員也不應該在網路上張貼任何關於病人的資料[9]。現在有部分醫療人員為了私人目的,例如記錄 學習過程、分享工作經驗、發洩工作壓力、自娛娛人等各式目的,而在網路上張貼醫療過程的照片影片,寫文章描述病人情況,這些行為都侵犯了病人隱私。就算沒 提到病人的名字,讀者還是有可能從圖文當中拼湊出病人的身分,就算原先只打算跟少數人分享,還是有可能在作者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全民皆知。
台大醫院病人病歷隱私保護─小密封運動叮寧小語[8]
我『要』
  1. 病歷要妥善擺放管理。
  2. 申請病歷資料要循申請流程辦理。
  3. 教學研究用病歷資料要除去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
  4. 使用電腦查詢病歷資料,因急事離開位置,要登出電腦。
  5. 使用電腦,要做權限管控。
  6. 要規範合作廠商,遵守隱私保護規定。
我『不要』
  1. 非業務所需,不擅自拿取、讀取病歷。
  2. 未取得病人同意,不將其病歷資料透露給第三者。
  3. 病歷不隨意擺置於開放式櫃台。
  4. 病歷不交由病友或家屬自行攜帶。
  5. 不可將病歷攜離醫院。
  6. 不隨意影印病歷資料。
  7. 病歷影本或電腦列印資料不隨意棄置於垃圾桶。
  8. 印有病人資料之紙張(如檢查報告單)不當作回收紙使用。
  9. 電腦密碼不借他人使用。
10.  不在網路上任意傳輸病歷資料。
11.  公共場所(餐廳、電梯、洗手間…)不談論病友病情。

今年8月的AJN有一篇文章“Got the picture? Using mobile phone technology to reinforce discharge instructions”,雖然是介紹如何運用智慧型手機來協助病人自我照護,但正好可以讓讀者了解筆者們如何維護病人隱私。[10]
個案:
一位50多歲男性被農具纏住造成右前臂皮膚與肌肉嚴重損傷,醫師為他進行整行手術。傷口復原情況良好,病人在術後一星期準備出院。護理師在為病人及家屬示範如何換藥時,家屬根本不敢看,遑論幫忙換藥,病人只有自己單手換藥一途。
護理師在看到病人使用有拍照與錄音功能的手機時,靈機一動,想到可以利用這兩項功 能來教導病人如何自己換藥。護理師先將整個換藥過程拆解成數個簡單步驟,然後從準備材料開始,用病人的手機一步一步拍照,並且錄音解說各個步驟。病人看過 照片、聽過錄音後表示滿意(清楚、可理解),回家後就依指示獨自換藥。在回診時,傷口復原情況良好,沒有發生感染。
筆者們將經驗與同事分享時,有些人擔心是否會違反「健康保險可攜性與責任法案」 (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 HIPAA)[11]。一些醫院為了避免工作人員不當使用手機攝影功能,而且照片可能被上傳至網路,侵犯病人隱私,因此對於使用手機有嚴格限制。而且對於 使用醫院所擁有的設備進行拍照、錄影、錄音,有明確的政策與規範,包括知情同意記錄、資料儲存安全、資料保存期限、資料存取與授權使用之規定、用於病歷記 錄等,且大多會要求病人簽署錄影錄音同意書。[10]
但是這些規定通常未包括使用病人手機的攝錄功能,以供病人衛教用的情況。醫院可能 需要針對手機攝錄制定相關規定,例如:(1)准許臨床醫療人員為了治療目的拍攝病人相片,但是相片中除了病人本人外,不得拍到其他人員;(2)明確定義病 人教育與出院衛教是「治療」的一部份,以符合HIPAA的要求;(3)必須在出院文件中記載使用病人手機拍攝衛教資料的紀錄。此外,使用病人的手機拍攝, 必需符合所有政策相關的規範,包括保護病人醫療資訊、禁止病人相片被用於私人用途等。明確的政策規範不僅能保護病人隱私,也可以避免醫療人員被告。 [10]
筆者們在個案中使用的是病人本人的手機來拍照,而不是使用醫院或醫療人員自己的器 材,而且所拍的照片並未轉存到其他電子設備,病人對於儲存在自己手機當中的個人醫療資訊擁有完全掌控權,並且在不需要時可以自行刪除,這皆符合了 HIPAA以及該院的相關規定。此外,在文章中對於病人個案的敘述,已經將所有可能辨識病人身分的資料省略,以確保病人隱私。文章中的圖片並不是當時病人 手機所拍攝的照片,而是以模型手臂重現的照片。[10]

雖然醫療人員教育強調醫學倫理與專業素養(Professionalism,包括 利他主義/為病人利益代言、可信賴/負責任、同情心/同理心、誠實正直廉潔、尊重他人、自我精進、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極限、溝通/合作等特質與行為 [12];關於專業素養的詳細介紹請見[13]),但在網路上還是會看到少數人在社交網站或部落格張貼違反倫理與不專業的內容[14-16]。這或許是出 於教育失敗,培育出沒有醫德的醫療人員,也可能是醫療人員無知,完全沒想過這麼做是違反倫理與專業的行為。Baer與Schwartz針對「社群媒體與專 業素養」提出一些議題可供師生討論,包括[12]:
  1. 專業素養的定義與培育:專業素養如何教?是否看過不專業的行為?是否看過醫療人員在公開場所討論病人照護?...
  2. 社群媒體的使用:使用哪些社群網站?在網站上放什麼內容?與網友的互動?是否搜尋過自己的資料?...
  3. 上傳的內容可能造成的影響:病人或雇主會看到嗎?他們會有什麼想法?是否將同 學、同事、師長或病人列入好友名單?將他們列為好友對於真實生活的互動是否造成影響?會把放在網路上的照片放在自己的辦公室嗎?是否拍過有損同學/同事形 象的照片?是否傳給他人?這麼做是否違法?...
  4. 使用社群媒體以維護醫療人員形象的責任感與使命感:社群媒體的優點與如何善用?如何抒發情緒與工作壓力?是否使用隱私權設定?手機裡是否有病人資訊?有設定保密機制嗎?學校/醫院對於使用社群媒體的相關規定為何?...
善用社群媒體能讓更多人知道正確的醫療資訊,但醫療人員必須謹記自己是專業人員,不論是在什麼場合都應維護病人隱私。因此,在張貼圖文之前,請務必記得[17]:
  1. 不要背叛病人的信任
  2. 不要讓自己被逮捕
  3. 不要讓自己被開除
  4. 不要欺騙雇主
  5. 不要以為網路貼文是私人的(非公開)
  6. 不要危及自己聲譽及未來就業機會
  7. 不要在同事之間製造不合

參考資料:
  1. 劉敏、劉克明. 從亨丁頓舞蹈症談生命的水晶球–基因資訊. 戴正德、李明濱等編著. 醫療兩難之倫理抉擇. 台北:教育部. 2004:71-80.
  2. 全國法規資料庫–醫療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20021
  3. po血淋淋剖腹照 護士道歉. 民眾:若無嚴懲 以後就醫會恐懼.  蘋果日報2011-8-18.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06058/IssueID/20110818
  4. 甯瑋瑜、林媛玲. 自殺照也外流 倫理出問題. 蘋果日報2011-8-18.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06070/IssueID/20110818
  5. 張力天. 護士擅自公開血淋淋剖腹產照 違反醫德還比YA留影. NOWnews今日新聞網2011-8-17. http://www.nownews.com/2011/08/17/138-2735894.htm
  6. General Medical Council. Confidentiality. http://www.gmc-uk.org/guidance/ethical_guidance/confidentiality.asp
  7. General Medical Council. Making and using visual and audio recordings of patients. http://www.gmc-uk.org/static/documents/content/Making_and_using_visual_and_audio_recordings_of_patients_2011.pdf
  8. 台大醫院. 病人病歷隱私保護─小密封運動. http://www.ntuh.gov.tw/mim/NTUH_bee%E9%99%A2%E5%A4%96/slogan.html
  9. Mostaghimi A, Crotty BH. Profession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Ann Intern Med. 2011 Apr 19;154(8):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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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Facebook與專業素養. 醫e刊第18期. http://vip.flysheet.com.tw:8080/mednews/018/item/49-018-ho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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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引自 http://vip.flysheet.com.tw:8080/mednews/026/item/170-026-hot.html

 

2012年8月7日 星期二

利菁隱私遭洩 衛生署將調查懲處相關醫師


聯合報2010/01/27利菁律師譴責周刊報導
【聯合報╱記者王雅蘭/即時報導】針對壹周刊報導有醫生在台中醫師公會期刊上,公開利菁變性真相,內文詳述利菁變性過程,指她曾做過陰道重整手術,和利菁稱自 己是「雙性人」說法有出入。利菁委託律師李文中譴責該醫師罪大惡極、不道德,呼籲主管機關究責,並表示對該名醫生、醫師公會與周刊保留法律追訴權。
利菁昨天如常錄「鑽石夜總會」,但經紀公司要求台視禁止記者進棚採訪,據知今天利菁化妝、主持一切如常,情緒看起來還好,律師李文中表示利菁早上大哭一場,後來接到許多朋友、粉絲的支持鼓勵,讓她感到安慰,於是擦去眼淚,繼續回到工作崗位。
NOWNEWS 2010/01/27利菁隱私遭洩 衛生署將調查懲處相關醫師
醫師公會期刊,揭利菁變性。(圖/資料畫面)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從購物天后轉戰演藝圈的利菁「變性」隱私,在6年前遭到揭發即引起譁然,而曾幫她操刀的醫師張啟中日前卻在醫師公會期刊上,揭露利菁「由男變女」的始末,經週刊報導後,醫師公會在網站上移除內文。衛生署指出,「張啟中洩露病人隱私,將要開罰。」
對於揭發利菁性別而引起軒然大波,張啟中27日出面澄清,「我們公會裡面的刊物,我們都是這樣啊,一切都可以分享。」在台中醫師公會第59期期刊,他所寫的一篇文章第三段,29年前一則變性手術的故事,寫著「台中一名鎮長帶兒子來看病,堅持要做變性手術,但當時台灣還沒通過,所以轉介他到新加坡,也把男性第二性徵喉結割掉,手術後,她回到我的診所,繼續做重整手術。」
字字句句本來是和同業分享,幫助病人由男轉女的案例,但文章最後一句,患者主動出書《歷經過去,利菁未來》,指名道姓病例當事人就是利菁,等於揭發病人隱私,而且也戳破利菁對外聲稱,自己是雙性而非變性的說法。
對於此爭議作法,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表示,張啟中的作為,違法醫療法第72條「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也違反醫師法第23條「醫師除依前條規定外,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露」。
王宗曦表示,依醫療法的相關罰則,主管機關可處罰張啟中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依照醫師法的罰則,則可罰210萬元,並可連帶懲處醫療機構負責人;如果按刑法第316條洩漏業務上知悉秘密罪,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衛生署醫事處28日將發函台中市衛生局介入調查,請台中市衛生局依法執法。

轉自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5945

註:洪任諭(pcman)擅自張貼病人病歷於公開網站(臉書)、洩漏病人隱私一案,衛生署並未對其開罰,而以不相關他案處理過程回覆,意圖幫忙吃案,罔顧病患權益,令人遺憾。

Email通知病人到診 恐洩露病人隱私

Email通知病人到診 恐洩露病人隱私

【台灣醒報記者魏敦華綜合報導】英國有不少家庭醫生在透過電子郵件聯絡病患時,常因一時疏忽,導致該社區所有人都能看到郵件內容。英國資訊處長辦公室表示,這是很嚴重的情況,希望醫生能更小心看待,否則他們將行使公權力介入調查。
而英國的醫務防護工會最近也接到許多醫師會員求助,希望該公會可以提供建議,避免因發送電子郵件洩漏醫療機密資訊。
英國目前的家庭醫師已經社區化,一個區域的病人都是由少數幾位醫生負責,而在科技的支持下,醫生漸漸都用電子郵件聯絡病患,安排診療時間。但醫生若 不謹慎處理這些郵件,可能會把病人個人專屬的資訊,發送給他郵件名單中的所有人,無意中揭露該名病患隱私,並且公開其電子郵件信箱。
醫務防護工會的一名會員Carol Chu醫師表示這是一種三重資訊滲透:病人的電子郵件,病人的患病,以及病人所患何病。
她進一步表示:「也許這些郵件不會讓其他人知道你到底得了甚麼病,但是會引起猜測,例如接受增加免疫系統的注射治療時,會讓人聯想到降低免疫力的疾病,如癌症以及愛滋病等,而這些病患通常不會想讓人知道。」
英國資訊處針對此一情形表示,家庭醫師在享受科技所帶來的職務便利時,應小心處理自己手頭上的資訊;若因為密件副本等疏忽而造成他人的傷害或是不 便,在通報後當局將會行使公權力介入調查。醫務防護工會也表示,雖然電子郵件省去許多時間以及步驟,但人為疏失風險還是很高,不得不注意。 

轉自網路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mail%E9%80%9A%E7%9F%A5%E7%97%85%E4%BA%BA%E5%88%B0%E8%A8%BA-%E6%81%90%E6%B4%A9%E9%9C%B2%E7%97%85%E4%BA%BA%E9%9A%B1%E7%A7%81-035100668.html

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保護病人隱私,看診更安心


保護病人隱私,看診更安心

楊梅天成醫院護理部 古明琇護理長

近來「病人隱私」日益受到醫療界的重視,服務品質是不分等級,從事病人照護,更沒有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之區分。隨著民眾對醫療照護的認識,醫療品質的重點,是確保病人在安全隱私的情況下,依其需求適時提供合乎標準與適當的照護。
本院對於確保病人隱私,採取之措施如下:
一、於門診執行醫療業務時,醫護人員應注意維護病人隱私、減少程序疑慮,以保障醫病雙方權益。
二、與病人作病情說明及溝通,或於執行觸診診療行為及徵詢病人同意之過程中,要考量到環境及個人隱私之保護。
三、病人就診時,應確實隔離其他不相關人員在場;於診療過程,如需錄音或錄影,應先徵得醫病雙方之同意。
四、門診診間及諮詢會談場所為單診間,且有適當之隔音設計;且診間入口有門隔開,提供確保病人隱私環境。
五、進行檢查及處置場所,有布簾隔開,檢查台備有被單、治療巾。
六、對於較私密部位之檢查,有避免過度暴露之措施。故本院婦科內診台備有「婦科裙」,提供穿著長褲婦女使用。
七、診療過程,對於特殊檢查及處置,會依病人及處置需要,安排適當醫事人員陪同在場,並於檢查及處置過程中隨時觀察、注意隱私之維護。
八、於診間呼喚病人時,為顧慮其權利及尊嚴,以『○先生、○小姐/女士』稱呼;候診區就診名單之公布,以「林○美」方式呈現,儘量不呈現全名為原則。
九、門診有實(見)習學生在旁,會事先充分告知病人;且為考量病人隱私,對於較私密部位之檢查,會徵得病人之同意。

病人隱私之維護是仰賴醫護人員、病人及家屬大家一起來共同推廣促進,透過上述措施,希望在民眾進行各種診療時,能給予就診隱私之維護,讓民眾更安心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