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任諭醫師(即PCMAN軟體作者)將台北榮總某位病人的部分病歷照相,未經病患及其家屬同意的情況下張貼於其臉書(facebook)網站上,供不特定人士閱覽;後來被檢舉,接受台北榮總及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倫理委員會質詢後,在臉書網站上張貼道歉聲明,可供您參考。台北市衛生局對此案回覆:案經臺北榮民總醫院及該醫師函復說明暨本局查察結果,該行為仍涉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本局業予該醫師及該院行政指導,以維護病患權益,避免是類情事再次發生。(以上為熱心網友來信告知) 評:想想台灣民眾也真可悲,去醫院看病,莫名其妙病歷被醫師擅自張貼、隱私外洩,結果政府用行政指導草草處理了事;維護病人隱私權和病歷保密,尚須大家多努力。洪任諭PTT帳號:HZYSoft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病人醫療隱私(Confidentiality of Health Information)
病人醫療隱私
Confidentiality of Health Information
定義:泛指病人自初診掛號、就醫流程、診療程序等與醫事人
員互動所產生的所有健康相關資訊,包含個人基本
資料、病情主訴內容、書面文字、影像資訊等。
隱私又分主觀和客觀
- 主觀:為本人不欲為人知之事項
- 客觀:一般人立於本人立場推定其不欲人知的事項
原則上
- 對病人隱私權的保障,以主觀標準為主;
- 但在病人未為明示或默示表示時,應以客觀之秘密為輔
有精良醫術並尊重病人隱私,建立良好醫病關係
轉自 http://site.jah.org.tw/jah_rm/pdf/7_edu/3_education/2010/9904.pdf